关于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华唯国家工程中心项目研发大厦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编制情况的审查公告
二○○八年 第9号
为规范造价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根据建设部149号令的规定,我站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华唯国家工程中心项目研发大厦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行了编制情况审查。经审查,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总体情况如下:
1、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及编制程序符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的有关规定。
2、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方法、编制内容及成果文件的格式基本符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的有关规定。
3、该工程资料的归档比较全面,包括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计算底稿,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
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存在如下问题:
(1) 该工程签订的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咨询只是其中一个部分。该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订立为全部工作内容肆万伍仟元包干,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规定,此项目仅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就应按中标价的4.0‰、钢筋抽样分析按10元/吨收取咨询服务费(远大于肆万伍仟元),所以该项目收费下浮比例较大。
(2) 该工程量清单的“措施项目清单二”中缺少工程数量。
(3) 该控制价缺少编制说明。
(4) 该工程答疑中给定的“特殊分项及主要材料暂定价”中建筑及装饰材料说明中均为包含各种费及税的综合价格,可在该控制价中这些项目均计算了“工程定额测定费用”。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八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