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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工业大学东区逸夫教学实验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编制情况的审查公告
2008-6-30 10:27:35      点击次数:

关于安徽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工业大学东区逸夫教学实验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编制情况的审查公告

二○○八年  10

为规范造价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根据建设部149号令的规定,我站组织有关专家对安徽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安徽工业大学东区逸夫教学实验馆工程结算的审核报告进行了编制情况审查。经审查,该工程决算审核报告的编制存在如下问题:

1、该审核工程未出具正式的审核报告。在审核材料中缺少定案表。在“基建工程结算汇总表”下面留有三方签署意见的签字栏,栏内建设单位没有签字盖章;施工单位没有盖章且签署的意见中没有完全同意,还有四个问题希望一起解决;审计单位意见中也仅盖有编制人员刘诚美的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没有咨询单位公章。

2、该工程存档资料中包括咨询合同、审核报告、招投标文件、工程决算书、施工合同、工程现场及价格签证、设计修改联系单、施工图,但缺少竣工图、工程标底以及计算底稿。审查中咨询企业上述的内容未能提供。

3、该工程咨询合同订立无基本审核服务费,按审减额的1.8%收取咨询服务费且不超过6万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1120号文件的规定,此审核项目应按工程造价的1.4‰~1.6‰收取基本审核服务费并按核减额和核增额的4%收取咨询服务费,咨询收费下浮较大。

4、该审核材料只盖有审核报告编制人造价工程师刘诚美的执业章,缺少刘诚美个人的签字及审核报告的审定人员。

5、该审核材料中标内未施工部分扣除了七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但是缺少扣除这些项目中的钢筋子目。

6、执行计价依据较混乱,该审核材料安装部分签证中部分项目套用2005年消耗量定额,与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安徽省估价表》不符。

7、该审核结构变更及签证部分第10项“现浇钢筋砼单梁”子目套用2000年综合定额不合适,因为2000年综合定额中的该子目是包含模板项目的,而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变更部分的措施项目不再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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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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