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定函〔2008〕647号
安徽住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天润工程造价事务所、安徽天门会计师事务所、安徽永安皖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自去年以来,安徽住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天润工程造价事务所和安徽天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已不再满足资质标准的要求,咨询业务难以开展。省造价管理总站于2008年元月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在安徽工程造价信息网上公布了整改要求,但至今仍未整改合格。
安徽永安皖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由于人员变动,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三条,我们于二〇〇八年四月和六月已告知你们拟撤回资质证书。现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安徽住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徽天润工程造价事务所、安徽天门会计师事务所、安徽永安皖资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六十日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于三个月内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执行。
安徽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日
抄送:各市建委,造价(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