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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马承接业务备案须知
2008-10-16 16:40:51      点击次数:

 

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马承接业务

备案须知

 

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在本市范围内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于规定时限内到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办理申请备案手续,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地区承接业务备案申请表[见附表2];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无不良行为证明(需原件核对)[见附表3]

3、法人授权内容和授权时限委托书(需原件核对)[见附件4]

4、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班子组成(附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原件核对)[见附表5]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6、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原件核对)

7、其它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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