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鞍山众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第十二中学
综合楼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情况的审查报告
二○○七年 第20号
为规范造价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根据建设部149号令的规定,我站组织有关专家对马鞍山众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马鞍山市第十二中学综合楼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进行了编制情况审查。马鞍山市第十二中学综合楼工程位于马鞍山市十二中校内,六层框架结构,独立基础,檐口高度22.25米,建筑面积5458.81平方米。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由造价工程师叶国荣编制,无审核人员,编制于二00五年十二月。经审查,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存在如下问题:
1、根据马鞍山众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说明以及核对其提供的安装工程计算底稿,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分别由两家咨询单位编制,业主选择的正式清单并不是由马鞍山众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则马鞍山众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应在该工程工程量清单封面上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造价工程师也不应盖执业专用章。
2、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缺少审核人员,仅造价工程师叶国荣一人签字盖章,不符合规定。
3、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三条“编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建筑、结构、装饰、水电工程”,其中建筑工程中包含了结构及装饰工程,这样叙述显得重复。
4、该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五条“工程量清单水电部分”的第1条的前半段与第2条说明相互矛盾而第1条的后半段与第3条说明重复。
5、该工程量清单中第121~127项“矩形梁”的项目特征描述中,除注明梁底标高外,也应注明层高,因层高才影响准确套价;同样第133~149、151~154、156~158项“有梁板”的项目特征描述中也存在这个问题。
6、该工程量清单列项过于繁琐,这样大大增加了套价的工作量,其实在不影响套价的基础上可合并列项。如挖独立基础土方,挖土深度在0.95m、1.15m和1.45m几档,所套消耗量定额基价是一样的,该清单共列了20项,完全可合并为一项;另外矩形柱、有梁板也存在这个问题。
7、该工程量清单水电安装部分第80~83项各种疏散指示灯,不应套“030213002工厂灯”项目,应套“030213003装饰灯”项目。
8、该控制价缺少封面及总说明,使人不清楚其管理费、利润、规费及税金的取值是否符合当时安徽省或地方的规定。
9、该控制价第38项“土(石)方回填”子目无综合单价。
10、该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第16~37项“挖基础土方”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缺少其项目特征描述中注明的“弃土运距3km”子目。
11、该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第51项“桩承台基础”子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缺少其项目特征描述中注明的“100厚C10砼垫层”项目。
12、该控制价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第181项“墙面钢丝网片”、第184项“预埋铁件”子目缺少综合单价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
13、该工程归档的资料不全,只有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成果文件及安装、钢筋的计算底稿,缺少控制价成果文件的封面、招标文件及土建计算底稿,但该咨询单位出具了说明因缺少专职资料员致使该工程土建原始计算稿丢失,这说明该咨询单位的档案管理不严。
14、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1〕120号文件的规定,此项目应按工程造价的4.5~4.8‰(含钢筋抽样分析)收取咨询服务费,该工程合同订立以工程造价的2.5‰计取咨询服务费,下浮46%。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七年十二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