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春晖家园一期工程(Ⅶ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情况审查结论的通告
二○○六年 第10号
为规范造价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根据建设部149号令的规定,我站组织有关专家对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马鞍山春晖家园一期工程(Ⅶ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标底进行了编制情况审查。马鞍山春晖家园一期工程(Ⅶ标段)位于马鞍山市东南苑,南起印山路,北至花园路,西依江东大道,东抵军民路。为四栋框架短肢剪力墙结构(十一层+地下室+跃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28464m2。该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由朱长民、王逸群、温汉平编制,造价工程师甘正庆、叶嵘审核,标底的编制及审核人员未注明,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于二00五年十二月。经审查,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总的编制情况审查意见如下: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及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有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法、编制内容及成果文件的格式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
3、清单标底的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及编制程序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的有关规定。
4、清单标底的编制方法、编制内容基本符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规定。
5、该工程存档资料较全面,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标底以及施工图,但缺少计算底稿。
虽然该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总的编制情况基本符合有关规定,但仍存在如下问题:
(1) 工程量清单缺少编制人员的签名及印章,标底缺少编制及审核人员。
(2)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第4项“挖基础土方”子目项目特征描述中“垫层底面积692.75 m2”,经复核应为667.145m2。
(3)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缺少“土方回填”子目。
(4) 给排水工程量清单中第32~43项的项目编码与计价规范不符。
(5) 电气工程量清单中第30、31项“小电器:分线盒、接线盒”项目应并入电气配管项目中。
(6) 清单标底中缺少编制说明。
(7) 建筑工程标底与清单内容不一致,多了“土(石)方回填”、“卫生间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1.2厚”、“屋面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1.5厚”三项。
(8) 建筑工程标底第44、45、49、68、71项,缺少综合单价及合价,标底总价中缺少此五项费用。
(9)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造价〔2003〕36号文件规定“人工费单价按25.84元/工日执行,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上下浮动15%”,标底人工工资为29.34元/工日,上浮13.54%,偏高。(咨询企业的答复是符合要求)
(10) 建筑工程甲供及甲审乙供材料保管费是按该项材料费的0.5%计取的,按照规定应按材料费的1.3%计取。
(11) 建筑工程第78、79项“卫生间、屋面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已在“专业工程项目估算清单”中。
(12) 安装部分的措施费中缺少脚手架的数目。
(13) 标底中的规费按直接费的1%计取,是否偏低。(咨询企业的答复是安徽省无明确规定)
(14) 该工程合同为监理总合同,其中造价咨询收费按1元/ m2计取,Ⅶ标段工程规模为2.8464万平米,造价咨询收费为2.8464万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1〕120号文件的规定,此项目应按工程造价的3.7~3.9‰(含钢筋抽样分析)收取咨询服务费,因此此项咨询收费过低。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