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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2008-4-8 14:46:17 点击次数:
4、申请时间为4月1日-4月30,各市造价(定额)站务必于5月10日前上报注册申报资料。
四、注册费用
根据建设部、省物价局的规定,造价工程师注册费为80元/人(注册费用50元/人、执业印章费30元/人),由各市站统一收取后上交省总站。
附件:《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抄报:省建设厅,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附件:
关于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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