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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8-8-20 18:09:07      点击次数:
 
皖价协〔2008〕8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造价管理协会:
      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145号省长令)及建设部建标〔2005〕69号、省建设厅建定〔2005〕293号文关于造价员归口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精神,省造价管理协会与省造价管理总站共同组织,对我省2008年度报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的人员,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现就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08年度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定于11月8日(星期六)在合肥市举行,考试科目为:
      1、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上午:9:00~11:00)
      2、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建、安装)(下午:2:30~5:30) 
      其中《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报考“装饰”和“园林”专业的考生参加“土建”专业考试;报考“市政”专业的考生参加“安装”专业考试,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08年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9月1日开始,9月20日截止。考生可到所在市造价站或造价协会报名,当地造价站或造价协会负责对本地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省直、部属单位考生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造价站或造价协会报名。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等原件,并认真填写“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一),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各市于9月30日前将“2008年安徽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二)及按照“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三)制作的电子文档一并报送省价协秘书处。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中专毕业或相当学历者,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二年的在岗人员;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工作满一年的在岗人员;
      (三)工程造价专业毕业后工作满一年的在岗人员。
      四、免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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